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治理暂行步伐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划定,,连系我省现实,,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分在推行职责历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纪录、、生涯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种种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分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收罗的、、依法授权治理的和因推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本步伐所称政务部分是指政府部分及执律例则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步伐用于明确我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事情职责分工,,规范政务部分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事情,,包括因推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分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照以下原则::
(一) 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破例。各政务部分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都应共享,,涉及国家神秘和清静的,,按相关执律例则执行。
(二) 需求导向,,无偿使用。因推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资源的部分(以下简称使用部分)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资源使用用途,,共享信息资源的爆发和提供部分(以下简称提供部分)应实时响应并无偿提供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三) 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凭证国家及我省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的收罗、、存储、、交流和共享事情,,坚持“一数一源”、、多元�::�,,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和信息资源共享交流系统。
(四) 建设机制,,包管清静。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治理机制和信息共享事情评价机制,,各政务部分应增强对共享信息收罗、、共享、、使用全历程的身份判别、、授权治理和清静包管,,确保共享信息清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省开展刷新委是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主管部分,,认真组织、、指导、、协协调监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事情,,指导和组织省级各部分、、各市(区)政府体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组织体例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组织推动全省共享平台系统建设,,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重大事项,,向省政府提交事情报告。
第六条 各政务部分按本步伐划定认真本部分与数据共享交流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的联通,,并凭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向共享平台提供共享的政务信息资源(以下简称共享信息),,从共享平台获取并使用共享信息。
各市(区)政府要明确本行政区域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分,,确定共享平台治理单位,,组织体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做好共享平台建设和治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事情。
省信息中心协助省开展刷新委建设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和共享平台系统,,详细认真省级共享平台的建设、、运行和治理,,开展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日常维护事情。
第三章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共享平台
第七条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营业协同的基础,,是政务部分间信息资源共享的依据。建设省、、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各市目录要在省级注册,,并实现互联互通。
第八条 各政务部分凭证法定职责,,凭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例指南》要求在共享平台上体例、、维护部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各政务部分可以连系自身现实,,选择在线体例、、离线工具、、系统对接等方式,,举行本部分信息资源目录体例。
第九条 各政务部分应当建设本部分信息资源目录治理制度,,规范部分信息资源目录体例、、审核、、宣布、、更新等事情,,指定专人认真信息资源目录的体例和审核。各政务部分在有关执律例则作出修订或行政治理职能爆发转变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更新本部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各政务部分对所提供的共享信息实验动态和实时更新,,包管共享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对本部分资源目录,,每季度应当至少举行一次周全维护。
第十条 省级部分应遵照法定职责,,体例本系统、、本单位的信息资源目录,,纳入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治理,,应当指导下级部分体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各市(区)政府凭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例指南》要求,,体例、、维护外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认真对本级政务部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更新事情的监视审核。
省开展刷新委汇总各部分、、各市(区)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形成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设目录更新机制。
第十一条 共享平台是治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支持各政务部分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流的要害信息基础设施,,包括共享平台(内网)和共享平台(外网)两部分,,分为省市两级。
共享平台(内网)应凭证涉密信息系统分级�;ひ�,,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治理;共享平台(外网)应凭证国家及我省网络清静相关制度和要求,,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治理。
省级共享平台认真全省政务部分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市级共享平台认真本区域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县级不建共享平台,,已有平台的逐步向市级共享平台迁徙。省、、市共享平台互联互通,,相互开放实时数据接口,,实现省市及各市之间的数据共享,,配合组成全省共享平台系统。省级平台与国家共享平台实时互联互通。
第十二条 各政务部分营业信息系统原则上应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内网或电子政务外网承载,,通过同级共享平台与其他政务部分交流共享信息。各政务部分应抓紧推进本部分营业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内网或电子政务外网迁徙,,并接入同级共享平台。新建的需要跨部分交流共享信息的营业信息系统,,必需通过同级共享平台实验信息共享,,原有跨部分信息交流系统应逐步迁徙到同级共享平台。
第四章 共享与使用
第十三条 政务信息资源按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等三种类型。
可提供应所有政务部分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无条件共享类。
可提供应相关政务部分共享使用或仅能够部分提供应所有政务部分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有条件共享类。
不宜提供应其他政务部分共享使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属于不予共享类。
第十四条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目录体例应遵照以下要求::
(一) 凡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必需有执法、、行政规则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依据。
(二) 生齿信息、、法人单位信息、、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基础信息项是政务部分推行职责的配合需要,,必需依据整合共建原则,,通过在各级共享平台上集中建设或通过接入共享平台实现基础数据统筹治理、、实时更新,,在部分间实现无条件共享�;⌒畔⒆试吹挠敌畔⑾羁善局な枭⒑图邢嗔档姆绞浇ㄉ�,,通过各级共享平台予以共享�;⌒畔⒆试茨柯加苫⌒畔⒆试纯獾那M方ㄉ璨糠秩险嫣謇⑽�。
(三) 围绕经济社会开展的统一主题领域,,由多部分共建项目形成的主题信息资源,,如康健包管、、社会包管、、食物药品清静、、清静生产、、价钱羁系、、能源清静、、信用系统、、城乡建设、、社区治安、、生态环�!�、、应急维稳等,,应通过各级共享平台予以共享。主题信息资源目录由主题信息资源牵头部分认真体例并维护。
第十五条 使用部分应凭证推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属于无条件共享类的信息资源,,使用部分在共享平台上直接获��;属于有条件共享类的信息资源,,使用部分通过共享平台向提供部分提出申请,,提供部分应在10个事情日内予以回复,,使用部分按回复意见使用共享信息,,对不予共享的,,提供部分应说明理由;属于不予共享类的信息资源,,以及有条件共享类中提供部分不予共享的信息资源,,使用部分因推行职责确需使用的,,由使用部分与提供部分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本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分协调解决。
提供部分在向使用部分提供共享信息时,,应明确信息的共享规模和使用用途,,原则上通过共享平台提供,,勉励接纳系统对接、、前置机共享、、联机盘问、、部分批量下载等方式。
第十六条 凭证“谁主管,,谁提供,,谁认真”的原则,,提供部分应实时维护和更新信息,,包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确保所提供的共享信息与本部分所掌握信息的一致性。
第十七条 凭证“谁经手,,谁使用,,谁治理,,谁认真”的原则,,使用部分应凭证推行职责需要依法依规使用共享信息,,并增强共享信息使用全历程治理。
使用部分对从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只能凭证实确的使用用途用于本部分推行职责需要,,不得直接或以改变信息形式等方式提供应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其他目的。
第十八条 建设快速�::嘶�,,使用部分对获取的共享信息有疑义或发明有显着过失的,,应实时反馈提供部分予以�::�。�::耸贝�,,办理营业涉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已提供正当有用证实质料,,受理单位应照常办理,,不得拒绝、、推诿或要求服务人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第五章 清静治理
第十九条 省开展刷新委、、省网信办认真组织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清静治理制度,,指导催促政务信息资源屎厕、、共享、、使用全历程的数据与网络清静包管事情,,指导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清静审查。
政务部分应增强政务信息资源屎厕、、共享、、使用时的清静包管事情,,落实本部分对接系统的网络清静防护步伐,,做好政务信息资源清静和信息保密的监视和治理事情。
政务部分提供的共享信息资源,,应当事先经由本部分的保密审查。共享信息涉及国家神秘的,,提供部分和使用部分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执律例则的划定,,在信息共享事情中划分承当相关包管责任。
省信息中心要增强共享平台清静防护和信息资源清静监测,,切实包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流时的数据清静,,完善身份认证,,并建设信息资源定级及职员会见控制、、信息审计追踪、、清静应急处理和灾难恢复机制,,确保数据清静。
第二十条 共享平台治理单位应当对信息资源及副本建设应用日志审计,,确保信息汇聚、、共享、、盘问、、比对、、下载、、剖析研判、、会见和更新维护情形等所有操作可追溯,,日志纪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并凭证需要将使用日志推送给响应的信息提供和使用部分。
第六章 监视和包管
第二十一条 省开展刷新委认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统筹协调,,建设信息共享事情评价机制,,催促检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事情落真相形。
第二十二条 省开展刷新委、、省网信办组织体例信息共享事情评价步伐,,每年会同省编办、、省财务厅等部分,,对各政务部分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形举行评估,,并宣布评估报告和刷新意见。
第二十三条 省级各部分、、各市(区)政府和省信息中心应于每年1月尾前向省开展刷新委提交上一年度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形,,省开展刷新委向省政府报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情形年度报告。
第二十四条 省标准委会同省信息中心,,在已有国家和我省政务信息资源相关标准基础上,,建设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的目录分类、、收罗、、共享交流、、平台对接、、网络清静包管等方面的标准,,形成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标准系统。
第二十五条 省开展刷新委、、省财务厅、、省网信办建设我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和运营经费协商机制,,对政务部分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和网络清静要求的情形举行联合审核,,凡不切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的,,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不予安排运维经费。
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前应预编形成项目信息资源目录,,作为项目审批要件。项目建成后应将项目信息资源目录纳入共享平台目录治理系统,,作为项目验收要求。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纳入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统筹安排,,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相关事情经费纳入部分财务预算。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应依法推行职责,,在大数据政策的贯彻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施展监视作用,,包管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正当性和效益性,,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第二十七条 各政务部分应建设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事情治理制度,,明确目的、、责任和实验机构。各政务部分主要认真人是本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事情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认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事情,,并将机构职员信息向省开展刷新委备案,,若有变换,,应当实时更新。省开展刷新委应按期组织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事情营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 省政府各部分、、各市(区)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开展刷新委通知整改;未在划准时限内完成整改的,,省开展刷新委应实时将有关情形上报省政府::
(一) 未按要求体例或更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二) 未向共享平台实时提供共享信息;
(三) 向共享平台提供的数据和本部分所掌握信息纷歧致,,未实时更新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切合有关规范、、无法使用;
(四) 将共享信息用于推行本单位职责需要以外的目的;
(五) 违反本步伐划定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步伐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转载于陕西省人民政府网)